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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24年)
颁布单位:
海关总署
颁布日期:
2024.10.28
法规编号:
3072012024064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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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海关总署令第273号。为了正确确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促进我国与《协定》其他成员方的经贸往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和《协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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