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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77号(关于实施中国-澳大利亚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颁布单位: 海关总署
颁布日期: 2023.12.08
法规编号: 307201202306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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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海关总署公告〔2023〕177号。2017年11月,中国与澳大利亚两国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澳大利亚移民与边境保卫署及边境执法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澳大利亚诚信贸易商计划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决定自2023年12月14日起正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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