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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第416号
颁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
颁布日期: 2021.12.24
法规编号: 26000320220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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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第416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稳外资外贸决策部署,履行《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以下简称《鹿特丹公约》)义务,便利农药进出口贸易、提高通关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就优化农药进出口管理服务措施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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