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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二手车出口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
颁布日期: 2024.02.07
法规编号: 233201202406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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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商贸发〔2024〕25号。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印发《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商贸函〔2019〕165号)以来,二手车出口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为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以及国内汽车消费升级发挥了促进作用。为进一步推动二手车出口发展,经研究,商务部等5部门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并发布2024年第6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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